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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疾病醫療保險需檢具何種文件?
理賠申請書、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收據。
若因審核之必要而須提供其他資料佐證時,將由理賠承辦人員另行通知補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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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何謂同一次住院?
因同一疾病或傷害,或因此引起的併發症,於出院後 14 日內於同一醫院再次住院時,視為同一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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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何謂等待期?
所謂等待期間是指在條款中約定對於被保險人自契約生效經過一定期間後罹患的疾病,保險公司才會理賠,故等待期間發生的保險事故時,保險公司是不負理賠給付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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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住院日數如何計算?
住院天數之計算為入院當日與出院當日皆計,但應扣除未實際在醫院治療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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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住院醫療保險之住院給付日數是否有所限制?
同一次住院之「住院醫療保險金」給付日數最高以 365 天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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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同一疾病、同一時間住院行二次開刀,其手術比例或倍數如何計算?
被保險人同一住院期間接受兩項以上手術時,其各項手術費用保險金應分別計算,但同一次手術中接受兩項器官以上手術時,按「手術名稱及費用表」所載百分率或「外科手術項目及給付倍數表」之倍數最高一項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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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保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若以自費就醫如何計算?
以實際支出之醫療費 70% 核定後給付,惟以各項保險金條款約定之金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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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申請終身醫療給付是否要附醫療收據?
原則上只需附診斷證明書即可辦理,可提供收據或費用明細表等資料,以加快理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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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請問若前胎剖腹而此胎再剖腹是否給付?
本次需剖腹生產的原因只單純因前胎剖腹產者,恕不予理賠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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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剖腹產後,小孩於保溫箱之費用是否給付?
嬰兒非保險對象,不予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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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流產是否給付?
因意外或醫療必要行為所致之流產可予給付,選擇性流產或先兆性流產等則不給付。
因醫療行為所必要之流產,包含下列五項:
- 因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 因本人或其配偶之四等親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
- 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
- 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形發育之虞。
- 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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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門診但未住院,可否申請住院醫療保險?
無法給付,因住院醫療保險須於醫院住院方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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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申請「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給付時,診斷證明書沒載明門診日期怎麼辦?
可依醫院門診收據或費用明細表以資證明,惟需列明日期及就診科別以資判別。
若因審核之必要而須提供其他資料佐證時,將由理賠承辦人員另行通知補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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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申請緊急醫療轉送保險金需檢具何種文件?
請提供載有保戶身分資料之消防隊、院方等救護車護送紀錄。
若因審核之必要而須提供其他資料佐證時,將由理賠承辦人員另行通知補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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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痔瘡至中醫診所治療是否給付?
不給付;依法其不得為手術之營業項目,需於醫院才可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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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齒列矯正是否給付?
該治療係為美容性質且亦非為手術,故不予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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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保戶若門診治療超過 6 小時,是否可給付日額?
歉難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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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蛀牙拔牙是手術嗎?
不是,故不給付手術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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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因精神病住院是否給付?
是;但住院情形須符合條款約定方能核付,靜養、休養、療養不予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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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出院後於當日又再度入院,請問當日住院天數算幾天?
仍算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