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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要變更地址 / 電話?
請要保人填寫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寄回公司即可。 -
2.申請書上的「住所地址」及「收費/通訊地址」各是什麼意思?
公司依「住所地址」掛號發送催告(自行繳費月、季繳不寄發催告),其餘文件皆以「收費/通訊地址」寄交。 -
3.我是保單的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改名字了,需要向貴公司申請變更嗎?
請填寫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由要保人及更名者親自簽名,並檢附改名證明(如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擇一)寄回公司即可。 -
4.被保險人可以變更嗎?
被保險人為保險標的,不接受變更,敬請見諒。 -
5.要保人身故時,保單需辦理變更作業嗎?
請填寫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保戶適合度評估暨權益確認表及 FATCA 相關表單,並檢附原要保人之除戶戶籍謄本及相關證明文件,並由原要保人所有法定繼承人出具推定新要保人法定繼承人聲明同意書,推舉其中一人為新要保人,且新要保人需與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關係。友善連結:申請表單下載 -
6.我的保單不見了,可以再寄一份給我嗎?
請填寫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附上補發費用新臺幣 100 元(請先劃撥至帳號 18398265,戶名:宏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請註明保單號碼及款項用途),將申請書併同劃撥收據寄回公司即可。 -
7.換工作要告知嗎?
是的,請填寫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後,郵寄至公司辦理。 -
8.受益人要如何變更?
請填寫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後郵寄至公司辦理變更,注意事項如下:- 契約變更書上的受益人資料(與被保險人關係、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及國籍)須填寫清楚。
- 受益人人數在 2 人(含)以上時,請註明順位或分配比例。
- 若您指定身故之受益人非配偶、父母或子女,請補充說明原因。
- 變更身故受益人請一併註明受益人之聯絡地址及電話,供日後連絡使用。
- 受益人變更僅限該商品符合之受益人項目方可受理,部份保險金之受益人已由條款約定,恕無法受理其指定或變更。(例:失能保險金、醫療保險金、老人津貼及年金保險金等已約定為被保險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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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我有好幾張保單要變更,可以寫在一起嗎?
倘申請異動之資料及要 / 被保險人皆相同時,請將保單號碼填列清楚,即可填寫在同一份申請書;但每張保單異動事項皆不相同或要 / 被保險人皆不同時,請依各保單號碼分別填寫申請書。(申請保單借款請依保單號碼分別填寫,恕無法合併填寫。) -
10.申請書填寫錯誤怎麼辦?
塗改處請要保人簽名即可。 -
11.我已經寄出申請書了,如何知道變更是否完成?
變更完成後,公司會寄發「保險單契約內容變更批註書」予您,以便您日後查閱。您亦可利用「保單查詢」確認,或來電客戶服務專線0800-068-268查詢變更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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