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1:為了確保您的適合度及相關權益,請一併填寫「保戶適合度評估暨權益確認表」。
註2:受託人持「委託書」親臨櫃檯辦理時,請檢附受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供櫃檯人員核對身分。
單筆額外投資作業規則
- 本項變更僅限「宏泰人壽宏願人生變額萬能壽險」、「宏泰人壽飛龍在天變額萬能壽險」適用,且投資比例分配合計應為 100%,各投資標的之投資分配比例不得低於 10%,且需為 5% 的倍數。
- 首年度須繳足首年度定期定額保險費,續年度須繳足首年度定期定額保險費及當時到達年度約定各期保險費。
- 例一:97/1/1投保,繳別為月繳,繳費終日為97/3/1,於97/2/10申請單筆額外投資,須同時繳交投資金額及97/3 ~ 97/12(10個月)保險費。
- 例二:97/1/1投保,繳別為月繳,繳費終日為98/1/1,於98/5/20申請單筆額外投資,須同時繳交投資金額98/1 ~ 98/5(5個月)保險費。
- 須符合單筆額外投資當時之保險費交付的限制,繳費方式限郵政劃撥或銀行匯款。
- 契約始期為 104/04/30 前:身故保險金額除以保單帳戶價值後所得之比例。
- 契約始期為 104/05/01 後:下列金額(註) 除以「保單帳戶價值加計當次預定投資保費金額」之比例。
甲型:該金額係指基本保額與「保單帳戶價值加計當次預定投資保費金額」兩者之較大值。
乙型:該金額係指基本保額與「保單帳戶價值加計當次預定投資保費金額」兩者之和。
- 最低門檻比率或一定數值之標準以上:40 歲以下須達 130%、41 ~ 70 歲須達 115%、71 歲以上須達 101%。
- 每次不得低於新臺幣 10,000 元,且「宏泰人壽宏願人生變額萬能壽險」每年累積最高不超過基本/目標保險費的 20 倍。
- 實際投入金額為投資金額扣除保費費用後之餘額,未指定配置比例者,將依當時投資標的分配比例配置。
彈性交繳不定期保險費作業規則
- 本項變更僅限「宏泰人壽鑫樂一生變額年金保險」適用,且投資比例分配合計應為 100%,各投資標的之投資分配比例不得低於 10%,且需為 5% 的倍數。
- 要保人於年金累積期間內得隨時申請。
- 每次不得低於新臺幣 10,000 元,且年金累積期間所繳保險費合計不得高於新臺幣 3 億 元。
- 實際投入金額為投資金額扣除保費費用後之餘額,未指定配置比例者,將依當時投資標的分配比例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