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作業流程

  • 理賠作業流程

    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並於通知後儘速檢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申請方式

    提出理賠申請保戶檢具所需文件後,可選擇下列任一方式申請:

    1. 交由業務人員代為辦理。
    2. 可親自或填具委託書委託親友直接前往總公司或分公司辦理。
    3. 可直接郵寄總公司或分公司辦理。

    給付方式

    理賠金給付方式:

    1. 業務員轉交:理賠部門在開完支票後轉交業務同仁,業務同仁在收到後將支票送交保戶。
    2. 匯款:直接由理賠部門將理賠金匯入保戶帳戶,任一金融機構皆可(第一次匯款需檢附帳戶封面影本含戶名、帳號、分行別,爾後於理賠申請書上註明相同之戶名、帳號、分行別即可)。
    3. 直接郵寄地址:請在理賠申請書上勾選,並寫明郵寄地址(請以戶籍或通訊地址為主,較為安全)理賠部門將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

    遲延利息

    若收齊證明文件後逾十五日-未給付者,依保險法規定按年利率百分之十加計利息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