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方式

  • ATM 轉帳繳費

    1. 任何一張具跨行轉帳功能的金融卡,即可隨時在國內貼有『跨行轉帳』標誌的自動櫃員機繳付續期保險費,隨時繳款無時間限制。
    2. 僅適用新台幣計價之保單(外幣計價保單不適用)。
     

    ATM 轉帳繳納保險費操作程序

    • 插入金融卡
      並輸入密碼
    • 選擇
      「其他服務」
      功能鍵
    • 選擇
      「繳費」
      功能鍵
    • 輸入
      安泰銀行代碼
      「816」
    • 輸入
      15 碼轉入帳號
      「80808」

      保單號碼 10 碼
      (註)
    • 輸入
      轉帳金額即
      「應繳保險費」
    • 保留轉帳收據
      完成付款動作
    • 待本公司入帳完成
      後寄發正式收據

    註 : 保單號碼為 0123456789,轉入帳號則為 808080123456789

     

    注意事項

    1. 每次轉帳限繳一張保單。
    2. 若轉帳金額不足應繳保費,將返還該筆款項予「要保人」。
    3. 輸入保單號碼時 ATM 會自動檢核保單號碼是否正確。
    4. 選擇繳費功能不受每日轉帳三萬元限制,惟繳費金額上限仍需依照各銀行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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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機構轉帳

    應繳日期 扣款日期
    上月 26 日 ~ 本月 5 日 本月 6 日進行第一次扣款
    本月 6 日 ~ 本月 15 日 本月 16 日進行第一次扣款
    本月 16 日 ~ 本月 25 日 本月 26 日進行第一次扣款

    例:應繳日期為「3 月 26 日」,扣款日期為 4 月 6 日凌晨。
    • 保單於寬限期間內如遇扣款日期則進行扣款。
    • 扣款日如遇國定例假日或非指定金融機構之營業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辦理,如有例外情況將另行公告。
    • 上表扣款作業方式自112年8月起適用。

    「保險費付款授權書」可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 0800-068-268 索取。

     

    扣款相關通知

    1. 將於第一次請款日約三週前寄出『信用卡繳費通知單』,但月繳件保單不另寄發繳費通知單。
    2. 扣款成功後7個工作日內寄發『續期保險費送金單』。
     

    注意事項

    1. 辦理轉帳手續及填寫授權書前(限使用113.01後版本)請先詳閱授權書背頁約定條款。
    2. 受理及終止授權作業:『保險費付款授權書』及『終止授權扣款通知書』請於保險費應繳費日前寄達本公司辦理,逾期則自次期應繳費日生效。
    3. 付款授權手續完成後本公司將通知保戶,未完成付款授權手續前請依原繳費方式(原授權帳/卡號扣款)繳費。
    4. 授權人身分開放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或要保人、被保險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及祖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含監護人及輔助人)等。授權人如非保單所載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請填寫出生日期及國籍並請檢附與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5. 金融機構轉帳扣款成功者可享有1%保費折減(101/08/31前投保者為 1.2%),躉繳件、投資型商品或已享有保費折減者不適用(如個別商品有其他規定時,依其規定辦理)。
    6. 保單狀況非正常件(如:停效、自動墊繳件)須完成復效作業或清償自動墊繳本息後,始能恢復以轉帳扣款。
     

    查詢可供轉帳金融機構

    查詢可供新台幣轉帳金融機構

    查詢可供外幣轉帳金融機構
     

    列印「保險費付款授權書」

    填寫範例「保險費付款授權書-範例」 表格下載【保險費付款授權書】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繳付保險費授權流程

    • STEP 1
      閱讀並同意
      授權約定條款
    • STEP 2
      列印保險費
      付款授權書
    • STEP 3
      填寫授權書
      各項資料
    • STEP 4
      要保人簽名
      及授權人
      蓋章或簽名
    • STEP 5
      授權書
      寄回本公司
    • STEP 6
      收到
      完成通知書
     

    扣款日期時間表 

    112 年度
    月份 扣款日期
    11 11/06(一)、11/16(四)、11/27(一)
    12 12/06(三)、12/18(一)、12/29(五)
    (12/29扣繳應繳日期區間為112/10/29~112/12/29)
     
    113 年度
    月份 扣款日期
    1 01/08(一)、01/16(二)、01/26(五)
    2
    02/06(二)、02/16(五)、02/26(一)
    (02/16扣繳應繳日期區間為112/12/10~113/02/15)
    3 03/06(三)、03/18(一)、03/26(二)
    4 04/08(一)、04/16(二)、04/26(五)
    5 05/06(一)、05/16(四)、05/27(一)
    6 06/06(四)、06/17(一)、06/26(三)
    7 07/08(一)、07/16(二)、07/26(五)
    8 08/06(二)、08/16(五)、08/26(一)
    9 09/06(五)、09/16(一)、09/26(四)
    10 10/07(一)、10/16(三)、10/28(一)
    11 11/06(三)、11/18(一)、11/26(二)
    12
    12/06(五) 、12/16(一)、12/24(二) 、12/31(二)
    (12/24扣繳應繳日期區間為113/10/25~113/12/24)
    (12/31扣繳應繳日期區間為113/11/01~113/12/31)
     
    上列扣款時間若遇不可抗力事件經政府公告休假(如颱風假等),則順延一個工作日,不另行公告。
      維護單位:保全部  最近更新日期:11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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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用卡繳費

    應繳日期 扣款日期
    上月 26 日 ~ 本月 5 日 本月 6 日進行第一次扣款
    本月 6 日 ~ 本月 15 日 本月 16 日進行第一次扣款
    本月 16 日 ~ 本月 25 日 本月 26 日進行第一次扣款

    例:應繳日期為「3 月 26 日」,扣款日期為 4 月 6 日凌晨。
    • 保單於寬限期間內如遇扣款日期則進行扣款。
    • 扣款日如遇國定例假日或非指定金融機構之營業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辦理,如有例外情況將另行公告。
    • 上表扣款作業方式自112年8月起適用。

    「保險費付款授權書」可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 0800-068-268 索取。

     

    扣款相關通知

    1. 將於第一次請款日約三週前寄出『信用卡繳費通知單』,但月繳件保單不另寄發繳費通知單。
    2. 扣款成功後7個工作日內寄發『續期保險費送金單』。
     

    申請方式

    1. 凡持有參加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信用卡輔助持卡人身分驗證平臺之發卡機構所發行之 VISA、MASTER、JCB、聯合信用卡 - U 卡等卡別均可申請以信用卡繳付保險費。
    2. 敬請於保險費應繳費日前填寫『保險費付款授權書』寄達本公司辦理,逾期則自次期應繳費日生效。
    3. 躉繳型、投資型、外幣保單及107年5月1日(含)後投保之利率變動型壽險等保單不適用(如個別商品有其他規定時,依其規定辦理)。
    4. 填寫範例「保險費付款授權書-範例」 表格下載【保險費付款授權書】。
     

    注意事項

    1. 辦理信用卡繳納保險費填寫授權書(限使用113.01後版本)前請先詳閱授權書背頁約定條款。
    2. 首次申辦信用卡扣款授權及身分驗證手續完成後,本公司將通知保戶,未完成授權及身分驗證手續前請依原繳費方式(原授權帳/卡號扣款)繳費。
    3. 授權人身分開放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或要保人、被保險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及祖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含監護人及輔助人)等。授權人如非保單所載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請填寫出生日期及國籍並請檢附與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4. 信用卡「有效期限」已到期並換發新卡且卡號相同者,可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 0800-068-268 由客服人員協助您線上變更,以維護您的保單權益。
    5. 保單狀況非正常件(如:停效、自動墊繳件)須完成復效作業或清償自動墊繳本息後,始能恢復以信用卡扣款。
     

    授權流程

    • STEP 1
      閱讀並同意
      授權約定條款
    • STEP 2
      列印保險費
      付款授權書
    • STEP 3
      填寫授權書
      各項資料
    • STEP 4
      要保人及
      信用卡授權人
      簽名
    • STEP 5
      約定書
      寄回本公司
    • STEP 6
      收到
      完成通知書
     

    扣款日期時間表 

    112 年度
    月份 扣款日期
    11 11/06(一)、11/16(四)、11/27(一)
    12 12/06(三)、12/18(一)、12/29(五)
    (12/29扣繳應繳日期區間為112/10/29~112/12/29)
     
    113 年度
    月份 扣款日期
    1 01/08(一)、01/16(二)、01/26(五)
    2
    02/06(二)、02/16(五)、02/26(一)
    (02/16扣繳應繳日期區間為112/12/10~113/02/15)
    3 03/06(三)、03/18(一)、03/26(二)
    4 04/08(一)、04/16(二)、04/26(五)
    5 05/06(一)、05/16(四)、05/27(一)
    6 06/06(四)、06/17(一)、06/26(三)
    7 07/08(一)、07/16(二)、07/26(五)
    8 08/06(二)、08/16(五)、08/26(一)
    9 09/06(五)、09/16(一)、09/26(四)
    10 10/07(一)、10/16(三)、10/28(一)
    11 11/06(三)、11/18(一)、11/26(二)
    12
    12/06(五) 、12/16(一)、12/24(二) 、12/31(二)
    (12/24扣繳應繳日期區間為113/10/25~113/12/24)
    (12/31扣繳應繳日期區間為113/11/01~113/12/31)
     
    上列扣款時間若遇不可抗力事件經政府公告休假(如颱風假等),則順延一個工作日,不另行公告。
      維護單位:保全部  最近更新日期:11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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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郵政劃撥繳費

      一般存款 特戶存款
    劃撥帳號 1839827-8 1917054-8 (此劃撥單上須印有條碼,郵局始可受理)
    帳戶戶名 宏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宏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收據寄發時間 劃撥日後 3 ~ 5 天郵局通知劃撥明細後入帳,寄發「續期保險費送金單」予保戶收執。 劃撥日後次一工作日與郵局電腦連線作業入帳後,寄發「續期保險費送金單」予保戶收執。
    繳費通知單寄發時間 : 每月 25 日 ~ 月底寄發次月份繳費通知單予保戶。

    注意事項

    1. 前往郵局劃撥完成後請先自行保留收據,本公司將於入帳後寄發「續期保險費送金單」。
    2. 填寫劃撥單時請註明保單號碼及繳費用途(繳交續期保險費)。
    3. 僅適用新台幣計價之保單(外幣計價保單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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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便利超商代收專區

    宏泰人壽為提供保戶更便捷的自行繳費管道 ,凡當期應繳保險費總額在新臺幣 5 萬元(含)以內者,可持印有『代收專用區』之繳費通知單至以下連鎖特約便利超商各門市繳款 (免手續費)。

    • 宏泰人壽
    • 宏泰人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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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項

    僅適用新台幣計價之保單(外幣計價保單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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