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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1

宏泰人壽教你報稅省錢好撇步 5大關鍵省荷包


  人身保險項目列舉扣除額上限24,000元,其中包括「壽險」、「健康險」、「傷害險」、「年金險」、「旅平險」、「意外險」都可以作為列舉扣除額申報。

  又到了一年一度申報綜合所得稅的時候了!每年到了這個時候就被報稅的規章條款弄得頭昏腦脹,但偏偏又不得不弄懂,畢竟弄懂了才能省荷包。宏泰人壽保全部丁淑珍協理提醒民眾5個關鍵重點,淺顯易懂讓民眾用好撇步好省錢!

  關鍵1. 列舉扣除額有24,000元:人身保險項目列舉扣除額上限24,000元,其中包括「壽險」、「健康險」、「傷害險」、「年金險」、「旅平險」、「意外險」都可以作為列舉扣除額申報,最高可以列舉扣除24,000元。今年(2019年)投保的保單,要到明年(2020年)才能申報扣除。也就是這次報稅要能列舉扣除的保單,必須要是2018年投保的保單,並且類別符合前述項目。

  關鍵2. 哪些人身保險費不能列舉扣除?人身保險項目列舉扣除額雖有24,000元,但也未必適用於各種狀況。例如「非直系親屬」、「非撫養親屬」、「要保人與被保人非同一申報戶」、「境外保單」,這些都不能申請列舉扣除,別把這四種列舉進去,以免白忙一場。

  關鍵3. 列舉扣除健保費直系親屬申報放寬認定:24,000元人身保險費並不包含「非人身保險」以及「全民健康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可單獨核實全額扣除。也就是說,健保費、補充保險費將不受24,000元保險費扣除額上限限制,今年(2019年)開始,更放寬直系親屬健保費扣除規定,扶養直系親屬也可申報列舉扣除,亦不受金額限制。舉例來說,一名老母親的健保若跟女兒加保,但是綜合所得稅是由兒子申報,按照既往規定母親健保費在報稅時不能列舉扣除。但由於今年(2019年)起健保署放寬規定,直系親屬的健保費將可全額列舉扣除,提醒民眾可以上網試算並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報稅方式。

  關鍵4. 健康險理賠金須先扣除才能列入醫療及生育費用:根據「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3醫藥及生育費中明訂:『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費及生育費,以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者為限。但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說得明白些,就是如果民眾有購買健康或醫療險種並且「已經有申請保險理賠給付」,所得理賠金額將會被國稅局扣除,不能納入「醫療及生育費用」扣除額之中。

  關鍵5. 繳稅荷包失血 保單借款可做調度緩衝:宏泰人壽提供保單借款服務,讓需要資金調度的保戶們更方便。但宏泰人壽保全部丁淑珍協理也提醒民眾,申請保單借款須注意兩點:一、電子化保險單借款服務申請以要、被保險人同一人之保單為限,申辦方式需親臨本公司總/分公司服務櫃檯辦理。二、104年6月24日(含)以前已完成電子化保險單借款服務申請且要、被保險人非同一人者,將無法使用電子化保險單借款服務功能,如有借款需求,敬請以紙本方式提出申辦,造成不便敬請見諒。倘需完整資訊,敬請您來電本公司服務專線:0800-068-268由專人為您說明